說明:
一、奉教育部指示,該中心執行高等教育深耕第二期計畫須限縮教師成員,以組成核心研究團隊方式為之,故此次教師獎勵作業僅限本校隸屬工學院下之各系所專任教研人員提出申請。其他非屬工學院下之教研人員仍可透過前瞻中心支援本校彈性薪資之補助額度向研發處提交相關所需申請資料。
二、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前瞻製造系統頂尖研究中心教師獎勵要點」及「前瞻製造系統頂尖研究中心教師獎勵計算標準說明」辦理(詳如附件1與附件2)。
三、申請者所申請獎勵項目須列「前瞻製造系統頂尖研究中心」或「Advanced Institute of Manufacturing with High-tech Innovations」,或與前瞻製造系統領域相關。
四、申請獎勵項目及內容:
(一)本年度教師獎勵可申請項目包括教師之研究部份(包含學術期刊論文、衍生新創公司、公民營機構之產學合作計畫、技術授權金、發明型專利、與外國學研單位共同進行研究合作案及其他與前瞻中心相關之重要學術研究成果等)與服務部份(包含參與地方政府/社區或中小學培力活動、促成產學研聯盟參與該中心產學合作、參與與該中心發展領域相關之重要國內/外展覽、擔任國際性會議講者、擔任國際期刊編輯、擔任國際學協會委員及其他執行與前瞻中心研究領域成效績優卓著等)。
(二)申請獎勵項目之執行時間須於114年10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含)期間內,且以獎勵乙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校、院級同一性質之獎勵。
(三)每項獎勵項目之點數計算方式計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小數點以下第二位四捨五入。
(四)學術期刊論文部分獎勵範圍如下:
(1)關於發表於影響係數前25%(Q1)之採計標準,已修正為依據 CiteScore Percentile為準;惟考量法規修正之過渡期間為保障申請人權益,本次教師獎勵作業將以 SJR 領域排名百分比(參考 SCImago Journal & Country Rank 網站之檢索結果)和 CiteScore Percentile 兩者標準中從優採計。
(2)隸屬單位及致謝權重倍數計算標準,依論文之隸屬單位以及致謝欄位列示出前瞻中心名稱(縮寫或全稱皆可)之符合情形彈性給予獎勵倍數。例如申請人申請獎勵學術期刊論文之隸屬單位以及致謝欄位皆有列示出前瞻中心名稱,則隸屬單位及致謝權重獎勵倍數為2倍(詳請參閱附件2之教師獎勵計算標準說明)。
五、申請時間及程序:
六、申請人注意事項:
(一)該中心辦理教師獎勵作業所取得申請人的個人資料部分,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校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二)前瞻中心聲明事項:如申請人提出本申請文件並於文件上簽名後,即代表申請人同意該中心對於個人所提供之研發成果資料可作為呈報至教育部之績效成果報告中使用,請申請人知悉並瞭解同意後再提出教師獎勵申請。
(三)依據教育部審查委員指示,如申請人欲申請該中心學術期刊論文之獎勵金者,申請獎勵之期刊論文必須在隸屬單位或致謝單位中列示出前瞻中心名稱,中心將透過論文資料庫平台逐一檢核,如有未符合者則可能會被教育部追繳回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