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教師獎勵申請作業,於115年10月0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查照轉知。
發布日期 2026-09-23

說明:

一、奉教育部指示,該中心執行高等教育深耕第二期計畫須限縮教師成員,以組成核心研究團隊方式為之,故此次教師獎勵作業僅限本校隸屬工學院下之各系所專任教研人員提出申請。其他非屬工學院下之教研人員仍可透過前瞻中心支援本校彈性薪資之補助額度向研發處提交相關所需申請資料。

二、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前瞻製造系統頂尖研究中心教師獎勵要點」及「前瞻製造系統頂尖研究中心教師獎勵計算標準說明」辦理(詳如附件1與附件2)。

三、申請者所申請獎勵項目須列「前瞻製造系統頂尖研究中心」或「Advanced Institute of Manufacturing with High-tech Innovations」,或與前瞻製造系統領域相關。

四、申請獎勵項目及內容:

(一)本年度教師獎勵可申請項目包括教師之研究部份(包含學術期刊論文、衍生新創公司、公民營機構之產學合作計畫、技術授權金、發明型專利、與外國學研單位共同進行研究合作案及其他與前瞻中心相關之重要學術研究成果等)與服務部份(包含參與地方政府/社區或中小學培力活動、促成產學研聯盟參與該中心產學合作、參與與該中心發展領域相關之重要國內/外展覽、擔任國際性會議講者、擔任國際期刊編輯、擔任國際學協會委員及其他執行與前瞻中心研究領域成效績優卓著等)。

(二)申請獎勵項目之執行時間須於114年10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含)期間內,且以獎勵乙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校、院級同一性質之獎勵。

(三)每項獎勵項目之點數計算方式計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小數點以下第二位四捨五入。

(四)學術期刊論文部分獎勵範圍如下:

  1. 學術期刊論文範圍包含於Scopus資料庫中,並定義有三:(1) IEEE (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 Electronics Engineers,美國電子電機工程師學會)之系列期刊;(2)ASME(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美國機械工程學會)之系列期刊;(3)依Scopus資料庫定義分類(ASJC)下屬「工學」領域期刊(含化學工程、電腦科學、工程學及材料科學領域)之論文。
  2. 申請人須以本校名義發表論文,且須為正式刊登載有卷期,論文主題須與該中心未來執行教育部計畫之技術領域(包含智慧製造、電動運具、數位醫材、半導體製程、低碳綠色、工控資安等) 相關,且每篇限申請一次。
  3. 獎勵學術期刊論文以該中心公文公告採計之出版期間為準,論文類型須為Original Article或Review Article者,且於前述工學領域期刊中發表於影響係數前25%(Q1)之論文,獎勵點數依傑出程度計算之,每位教學研究人員至多2000點。
  4. 因應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6日臺教高(二)字第1152202214A號令規定,修正「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第四點,執行理工醫農生科領域之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及國家重點領域頂尖研究中心計畫時,不得與大陸地區交流或指導大陸地區學生,違反者,教育部得酌予刪減、停撥次年度之經費補助或終止補助(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據此,本年度學術期刊論文若僅與中國大陸學研機構合著(即所有作者之隸屬單位未涵蓋三個以上之不同國家),其「國際共同合著(D1)」之獎勵倍數將以 0 計算。
  5. 本年度已修正關於以下學術期刊論文之獎勵規定:

(1)關於發表於影響係數前25%(Q1)之採計標準,已修正為依據 CiteScore Percentile為準;惟考量法規修正之過渡期間為保障申請人權益,本次教師獎勵作業將以 SJR 領域排名百分比(參考 SCImago Journal & Country Rank 網站之檢索結果)和 CiteScore Percentile 兩者標準中從優採計。

(2)隸屬單位及致謝權重倍數計算標準,依論文之隸屬單位以及致謝欄位列示出前瞻中心名稱(縮寫或全稱皆可)之符合情形彈性給予獎勵倍數。例如申請人申請獎勵學術期刊論文之隸屬單位以及致謝欄位皆有列示出前瞻中心名稱,則隸屬單位及致謝權重獎勵倍數為2倍(詳請參閱附件2之教師獎勵計算標準說明)。

五、申請時間及程序:

  • 於115年10月01日起至10月31日止,至本校單一入口(SSO)登入教師個人帳號及密碼後,選擇前瞻中心研究成果獎勵系統,填報相關獎勵申請資料包含以下:
  1. 教師獎勵申請表格1份(自前瞻中心研究成果獎勵系統匯出檔案、列印紙本後簽名)。
  2. 上傳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發表之論文首頁或Scopus資料庫之檢索結果、契約書、產學合作計畫核定清單等)於前瞻中心研究成果獎勵系統供審查。
  • 敬請申請人於115年11月02日(星期一)前確認獎勵申請資料無誤後,自前瞻中心研究成果獎勵系統匯出檔案、列印紙本後,親自簽章並回傳至中心辦公室始完備所有申請程序,逾上述日期未在獎勵系統上進行確認或未提交申請資料者該中心將無法受理申請。
  • 相關獎勵系統操作問題可詳見前瞻中心研究成果獎勵系統及中心網站公告之獎勵系統操作手冊內容。

六、申請人注意事項:

(一)該中心辦理教師獎勵作業所取得申請人的個人資料部分,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校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二)前瞻中心聲明事項:如申請人提出本申請文件並於文件上簽名後,即代表申請人同意該中心對於個人所提供之研發成果資料可作為呈報至教育部之績效成果報告中使用,請申請人知悉並瞭解同意後再提出教師獎勵申請。

(三)依據教育部審查委員指示,如申請人欲申請該中心學術期刊論文之獎勵金者,申請獎勵之期刊論文必須在隸屬單位或致謝單位中列示出前瞻中心名稱,中心將透過論文資料庫平台逐一檢核,如有未符合者則可能會被教育部追繳回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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